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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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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朝编办【2016】14号文件设立一个机构,事业编制人员85人。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朝阳区卫健委直属社区服务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单位。位于东坝郊野公园北门西侧200米,建筑面积2500多平方米。中心与安贞医院、中日医院和儿研所组成医联体,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提供:基本医疗、中医保健、按摩理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健康体检、免费建立健康档案、签约家庭医生式服务、免费预约健康小屋进行健康自测、进行健康评估及指导等服务。另外还可办理从业人员体检证明。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85人,实有人数6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4,055.11万元,比上年增加3,374.43万元,增长16.3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842.11万元,比上年增加3,744.72万元,增长20.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2.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30%;事业收入18,479.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4.61%;其他收入19.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061.05万元,比上年增加1,901.98万元,增长11.08%,其中:基本支出18,557.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36%;项目支出503.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66.70万元,比上年增加47.63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门诊量大幅下降,总体收支下降明显,本年度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门诊量逐步恢复,总体收支情况好于2020年,但仍未达到疫情前收支水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3.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79.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9%;教育支出5.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9%;卫生健康支出2,974.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9.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9.85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79.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9.8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核酸检测。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69万元,增长10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5.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卫生人员培训学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83.8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3.35万元,增长(下降)1.1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82.3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5万元,增长0.69%。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福利”(款)2021年度决算0.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9万元,增长1000.00%。主要用于辖区退休干部人员关爱、活动服务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974.6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31.78万元,增长26.97%。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0.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3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医疗废物医疗垃圾经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1年度决算2,517.8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25.29万元,增长20.32%。主要用于医疗机构维持正常医疗服务功能、开展医疗业务支出。
“公共卫生”(款)2021年度决算276.3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8.02万元,增长304.59%。主要用于国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于社区居民公共卫生工作支出。
“中医药”(款)2021年度决算1.9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中医药医疗项目,中医医疗团队服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47.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4.00万元,下降18.68%。主要用于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0.2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2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老年人意思服务费减免、健康促进工作、0-6岁儿童疾病筛查经费、流感疫苗接种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40.0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49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3万元减少0.54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54万元增加0.5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4.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4.49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4.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4.49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维修费、车辆杂费德国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7.2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5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2台,22.6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4公共安全支出:反应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支出。
205教育支出:反应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应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应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